2)第四零章 随本刺史...给本刺史冲_回到三国当暴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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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打痛了,对方害怕了,那乌桓族才能如愿得到想要的一切。

  乌桓族盘踞草原,善射,只是人数较少,比汉军不成规模,也没有汉军的文化底蕴,难以成建制,基本都是游骑散勇,不会遵从号令。

  但蹋顿说放箭,乌桓人却难得的统一,纷纷取箭、搭弓,朝着涿郡城墙上放箭,有手速快的勇士已是连放了三箭。

  程远志刚要答应公孙瓒,结果乌桓族已是发动攻击,齐射城墙了,只见天空都被密集的箭矢给遮住了,一片的漆黑。

  箭矢来得极快,许多守兵还没来得及提起盾牌,已被弓箭洞穿。有的守兵虽然幸运地跑回了城垛,但箭矢无眼,恰巧还是飞了进去,仍是难逃一死。

  那些箭矢,借助风力和惯性,威力极强,哪怕没有射中守兵,射在城墙上,箭头同样穿入一寸之深。最为可恶的是部分乌桓人居然在箭矢的末端沾上桐油,放出来的竟是火箭。

  火箭一碰到城墙上的横木和滚油,瞬间就燃烧了起来,火势极大,冒出浓浓地黑烟。部分守兵没被箭矢射死,反倒被烈火焚身,活生生给烧死了,甚至在浓烟之下,无法呼吸,窒息而死。

  仅仅一波覆盖的无差别攻击,就让程远志的兵马折损极多,涿郡城墙上的守兵去了一大半,还四面起火,乱了守兵的阵脚。

  守兵不知是该藏身,躲避箭矢,还是先冒险站出来扑火,但怎么想都觉得是死路一条,陷入了绝望。

  程远志大怒,看着蹋顿趾高气昂的样子,内心暴躁极了,恨不得即刻出城,让关羽和张飞灭了蹋顿。

  赶走乌桓族并不难,对方是游牧一族,人人骑马,清一色的骑兵,根本就不善于攻城,但程远志想要的涿郡,并不是成为一片废墟的涿郡。要是涿郡被烧光了,那发展起来还不如老窝广阳郡呢。

  程远志双眼充满怒火,脑海里暴喝道:

  “回退,回退,一定不能让乌桓族靠近涿郡。本刺史要在野外,灭掉蹋顿。”

  程远志抬脚刚要迈上涿郡城墙的第一个台阶,停下了,收回脚转身直接吩咐刘备、关羽和张飞,下令道:

  “集结兵马,打开城门,随本刺史...给本刺史冲。”

  程远志本来还想身先士卒,当头雁领飞的,后来想想乌桓族满天密布的箭矢,还是算了。

  让刘备、关羽和张飞三人打前阵,够了,给足够蹋顿面子了。

  刘备却没有领下军令,开玩笑,程远志给的五百军兵那都是步兵,虽然有战马可骑,但毫无骑术可言。而乌桓族是骑兵,十足的骑兵,骑术与箭术皆极强。

  严格说来,步兵面对骑兵,不但不守城,居然还要出城,主动与骑兵硬碰硬,程远志怕是刚才酒喝多了,脑子全是酒水了。

  刘备不是怕死,是找开城门出去,真的会死,于是不得不委婉地提醒程远志,说道:

  “刺史,对方是骑兵,马快,末将三兄弟领兵出城,怕是难以追上。”

  啪!

  话落则鞭落。

  刘备还是难逃被程远志鞭打的命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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