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十七章 读心之术_俱乐部大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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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都会,但如果你观人于微,就能发觉这个叫花子目光闪烁,不时打量你,脖子皮肤白净,手掌食指和虎口上有层老茧,你会怎么想”

  郭子豪一怔说:“是个假扮的乞丐骗钱的。”

  顾长风说:“十六年前,我在曼谷做珠宝玉器生意,商会门口就有这样一个乞丐出现。我发觉有些异常,留意观察,他目光阴沉、闪烁,显然是在察探商会的动静,判断这家伙是个望风的,食指和虎口上有老茧,说明他经常握枪。”

  郭子豪恍悟:“噢,这老家伙要抢劫”

  顾长风点头:“是一个团伙,其他的还有假扮商人、顾客、骑摩托的小贩,被我逐一识破,提前一步报警,还叫伙计们亮出散弹枪,反杀个这些家伙措手不及,轰他娘的屁滚尿流。”

  郭子豪听得哈哈大笑,觉得很有意思,以前他看人很随心,从没有想过深入观察一个人的言行举止,这下听顾长风这样讲解,才发觉这法子似乎大有用处。他说:“厉害这就像福尔摩斯大侦探,扫一眼,就能推理出那人是什么的干活。”

  顾长风摇头说:“福尔摩斯是个侦探小说人物,他神乎其神的推理,是为小说家笔下虚构的情节服务,其实这种能力完全不靠谱,基本扯淡,在现代社会毫无利用价值。”

  郭子豪惊讶问:“不会吧,老福可是我的偶像,很早以前看书,我就想,要是能成为他那样的超级神探就好了,看一眼就猜到对方是什么职业,退伍军人,还是离婚少妇,偷钱包的小混混。”

  顾长风问:“福尔摩斯靠什么判断一个人”

  郭子豪说:“超常的观察力。”

  顾长风笑着摇头说:“不对,他最厉害的是知识渊博,几乎全知全能,他主要靠这个来识别陌生人。你还记得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,怎么看出华生曾经在印度长期住过”

  郭子豪说:“他察觉华生患过象皮病,印度是象皮病的高发地。”

  顾长风说:“太扯蛋了,这是皮肤病医生才有的专业知识。”

  郭子豪说:“他读书多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。”

  顾长风笑说:“在现代社会,知识信息量以爆炸式的速度增长,恐怕是福尔摩斯先生所处的19世纪的千万倍了。他可能知道怀表、鼻烟壶,或者手杖、礼帽的产地和牌子,但他如果处在现代,只是各种日常生活用品就有上千万种,他都能记得”

  郭子豪心想这话有道理,普通人实在无法拥有现代的各种跨领域的知识储备,除非随时抱着一台电脑,一边看人一边用电脑上网查询,这也太麻烦。

  可以想象如果福尔摩斯穿越到现代,会出现什么样的场景。

  福尔摩斯淡定地问一个美女:“你今天是从城郊来的吧”

  美女惊讶问:“你怎么会知道”

  福尔摩斯放下烟斗,交叉起十指,目光炯炯地直视对方:“你的手腕上有轻微的荨麻疹,说明你有过敏症状,而最近郊外正是蒿属花粉四散的日子,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”

  美女害羞地缩了缩手腕:“是的福尔摩斯先生,我有些过敏,但不是因为花粉,是昨晚在宵夜摊上吃多了爆炒小龙虾。”

  福尔摩斯伸出手指抵住额头,又问:“那么女士,你的丈夫一定很爱你。”

  美女的脸红,低下头:“您为什么会这么说”

  福尔摩斯用肯定的口吻说:“你穿的鞋子是当今巴黎最新的名牌款式,而且是限量版,价格不菲,是丈夫给你的礼物吧”

  美女撇撇嘴说:“哦福尔摩斯先生,这是我在中国温州打工的大姨妈寄来的高仿货,两百一双。”

  福尔摩斯顿时摔到

  郭子豪想得只觉好笑,就问:“干爹,像福尔摩斯那样鉴物察人,确实也太难,你总不成叫我天天看书学习文化,我看书就头大。”

  顾长风说:“看书有什么用就算在脑袋里塞一座大英图书馆,也还不一定管用。我怎么会教你这么笨的办法我早说了鉴物只是个初级方法,干爹我还有高级货色。”他笑眯眯的,十分神秘。

  郭子豪嘀咕,他又在卖关子,只好问:“什么高级货色一定很厉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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