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42章 如果能让你开心,我也开心_都市潇洒猛男于童眉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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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42章如果能让你开心,我也开心

  滨江的阳光从没这样刺眼。

  我爱滨江,不管以后的结局是什么。

  我望着眉姐,用那种给她鼓励的眼神告诉她,不要慌张,有我在,我是男人,要有男人的责任,也许我没有,但我已经学了很久,相信我。

  都相信我,你们都相信我,滨江,你也要相信我,我在你的怀里呱呱落地,我是你的孩子,但我是那个女人的男人。

  所以,我要陪他们走下去。

  我和大壮又去了派出所,了解了下情况,孩子失踪,报警是没多大作用的,让警方找孩子,除非孩子被绑架什么的,在没有明确线索的情况下,警方也无能为力,眉姐父亲虽然把事情跟警方说了,谈到了眉姐的前夫,但是没有证据,也找不到他在哪里。并且,我们也只是对他最大的怀疑,可谁也不能肯定就是他干的。

  警方告诉我们唯一的好办法是在报纸电视上刊登寻人启示,也许会好点。

  回来后,我把这事跟他们说了,想拿一些妮儿的照片,眉姐慌慌张张地去屋里拿着那个相框,她很着急,递给我后,用那种可怜的目光望着我,似乎是跟我说:”小童,你一定要帮我把妮儿找回来!”,我看到眉姐像个失去了小孩子的大孩子,再也提不起精神来,妮儿对她来说是无比重要的,她疼爱她,是她除了男人外,唯一的希望,而我只能不停地安慰她,给她说宽松的话,我心疼她,怜爱她,看着她哭,我心里无比难受,我想,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她把孩子找回来,不管怎样。

  我跟大壮之后又去了报社,电视台,电台,几乎滨江所有的媒体,大壮和我都有一些朋友在那里,那些朋友带我们去见负责人,听到我们的事后说可以登,但效果也许不大。我知道这里面的事情,我说钱不是问题,能不能在最显眼的位置,大壮说:”只要你们有地方放,钱多少都没事,把头条地方让出来都行!”,那些负责人笑着说根本不可以,不是钱的问题,是规定,寻人启示不可能太显眼。

  最后是一个报社的朋友给我们想的方法说可以写一篇文章之类的,带点故事,然后用亲情什么的感动下,那是我第一次对一个人讲述我和眉姐以及妮儿的一点点事情,那个人写成了一篇小文章发了,后来也是在这个人的启发下,我写了点东西,慢慢地开始喜欢写点东西。当然这是后话。

  我们给了不少钱,他们把副刊显眼的位置拿了出来,刊登了照片,那个故事写的也”好”,说一个小华侨来到中国找她妈妈,妈妈正在戒毒所,小丫头在找妈妈的途中,不小心走失之类的,妈妈很想它,希望好心人能帮助寻找,那也是第一次暴光了眉姐吸毒的事,当然没有说名字,我打电话过去问眉姐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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