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二五零章 机会_混乱战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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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尼古拉能做到如臂使指,他的意志便是雄光之国的方向!没有犹豫、没有质疑、更没有反对,有的全是疯狂与服从。

  那是一种另类的信仰,尼古拉就是雄光之国的神!如同光明骑士信仰光明神一样,雄光之国也有教廷的信徒,但杰狄斯认为,让那些信徒们在光明神与尼古拉之间做出选择,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,因为神恩太过飘渺,而尼古拉的作为却是实实在在的。

  布兰琦突然站了起来:“杰狄斯不是说……我们还有机会么?跟我来!”

  (首先,谢谢瞌睡和星月两位兄弟帮我管理书评,其实我应该当面道谢的,可我上线的时候都是后半夜,我的好友里几乎都是黑白,找不到人。这一段时间,心情一直很懊恼,咽炎折磨我快半年了,始终好好坏坏,坏坏好好,痛苦!还有一个原因,小的时候深受《红楼梦》的毒害,以为女人都是水做的,要疼、要护着,就算偶尔遇到个放荡些的,我也能尊重她,认为女孩子总不会自己想堕落,都是被男人伤到了,才走了下坡路。以前和女朋友分手,从来不会恶语伤人,相遇一场总是缘分,好聚好散么,但对现在这个,我是彻底无语,怎么说呢……把一个陌生男人变得彻底熟悉,对她来说,这个过程具有无法抵抗的诱惑力,天姓,纯粹出于天姓。更可气的是,通过她我认识了不少她的同学和朋友,也和她们成为了朋友,但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,朋友聚一堆说说笑笑,从没人告诫过我什么,分手之后,倒是一个个吐露真情了,说她以前怎么怎么,做过什么什么,还恭喜我,分手就对了,我擦!当时怎么没人说?都在那看我笑话?!也许是看毒草的时候年纪太小,被定了型,也许是对‘家’这个概念太憧憬,在社会上沉浮多年,对女孩子始终保持着欣赏、信任、谦让的态度,而且我觉得两个人走在一起就不要胡思乱想,付出的比人多,才证明我更喜欢人,现在看,我的脑袋真是被驴踢了!玩吧,我也会玩,而且我发现玩这几天,对灵感很有好处,比整天憋在家里强多了,这本书就开头攒了些字,但闹病的时候都用掉了,后来就攒不出来了,可玩了几天,竟然又攒出一万多字,太神奇了,也许我以前的生活态度就是一个根本姓的错误……)

  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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